买了定期寿险,最怕的是什么?钱白交了,真出事的时候却拿不到钱。这种情况不是没有,而往往就栽在免责条款这一页上。

很多人签合同的时候,这一页翻得最快,觉得反正差不多。实际上差得远着呢。市面上的定期寿险产品,免责条款数量差别挺大的——有的产品只保留3条基本免责,比如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刑事强制措施、两年内自杀这种极端情况;而有的产品会额外加上好几条,常见的像酒驾、无证驾驶、特定高风险运动等情形,都可能列入不赔范围。你想想,万一投保人因为酒驾出了事,家人等着那笔钱过日子,结果保险公司拿免责条款挡回来,那得多难受。

所以对比产品的时候,千万别偷懒。建议把免责条款逐条列出来,一项一项对着看。少一条免责,就少一扇拒赔的门。这不是吓唬人,是实打实的风险提示。

《保险法》也规定了,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有明确的说明义务,得让你知道哪些情况不赔。但光靠保险公司提示还不够,你自己得上心。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