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买年金险的时候,你是不是也琢磨过这个问题——以前住过院、得过病,保险公司能查到吗?特别是像病理性黄疸这种新生儿常见问题,好了就算了,不说应该也没事吧?

还真不是这样。

《保险法》第十六条写得清清楚楚: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问什么,你就得如实回答。这不是"建议",是法定义务。你要是故意不说,以后出险了,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而且保费也不退。划不来,真的划不来。

有人可能会想,那我赌一把,保险公司查不到怎么办?说实话,查不查得到是一回事,你说不说、怎么说是另一回事。保险公司在核保的时候有权核实被保险人的医疗情况,不过这事儿通常需要你这边授权同意,或者走司法程序才能调取。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查的——但话说回来,真到了理赔那一步,人家认真查起来,你瞒得过吗?

所以关键不在于"查不查得到",而在于你愿不愿意冒这个险。

要是孩子之前确实有过病理性黄疸或者其他住院史,建议投保前就老老实实跟保险公司说清楚。痊愈了不代表既往病史不存在,但痊愈本身是可以作为依据的——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评估,不会因为你如实告知就直接拒保。但如果你选择不说,那后面就算理赔成功,心里也一直悬着,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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