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妻子在给自己先生配置重疾险的时候,都会纠结一个问题:这个“投保人豁免”到底有没有必要加?

咱们先搞清楚这是个啥。简单来说,如果是你(妻子)作为投保人,给丈夫买保险,附加了这个责任后,万一你在缴费期内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轻症、中症、重疾,或者不幸身故、全残了,那么这张保单后面没交完的保费就不用交了,但你先生的保障依然在那儿,该赔还是赔。

这听起来确实挺暖心的,相当于给这份保单又上了一层“保险”。毕竟对于家庭经济支柱来说,如果负责交钱的人倒下了,剩下的保费可能就成了负担。有了这个豁免,能确保保单不会因为没人交费而失效。

不过,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投保人豁免不是白送的,它本质上是一份附加险,保险公司承担了风险,自然要收额外的保费。而且,既然是附加险,那就得过“健康告知”这一关。如果妻子的身体状况不太理想,可能连附加的资格都没有,或者会被除外承保。

所以,要不要加,我建议从这几个角度琢磨一下:

看预算。如果家里手头比较紧,优先把基础保额做足更重要。毕竟豁免只是省了后面的保费,真出大事了,还得靠保额来救命。为了一个附加责任导致主险保额缩水,有点本末倒置。

看健康状况。如果妻子身体健康,符合健康告知,加一个也无妨,算是多一层安心。但如果妻子自己也有些小毛病,核保不好过,那也就别强求了。

看家庭角色。如果妻子也是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或者未来长期承担缴费责任,那这个责任的实用性就比较高。反之,如果缴费压力不大,或者有其他的资金安排,也可以再斟酌。

另外提醒一句,现在市面上很多重疾险自带的“被保人豁免”(也就是丈夫自己出险免后续保费)已经是标配了,这和“投保人豁免”是两码事,别搞混了。我们在水滴保官网首页筛选产品时,可以仔细看看条款里这两者的区别。

最后,不管加不加,合同条款一定要看清。豁免触发的情形有哪些?是只豁免重疾还是包含轻症?这些细节都关系到未来的权益。保险这东西,适合自己家情况的才是最好的,没必要盲目跟风把所有附加项都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