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企业主朋友问我:公司给员工买了团体意外险,出了工伤是不是就不用赔了?

这还真不一定。我寻思了一下,很多人没弄明白这两者的根本区别,结果钱花了,风险却没转嫁出去。

咱们先说雇主责任险。这东西保的是“老板的责任”。简单讲,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了伤或者得了职业病,按照法律规定老板得赔钱,这时候保险公司替老板出这笔钱。赔款是先打给企业的,企业再拿去赔给员工,或者直接抵扣企业该付的赔偿金。它更像是一个法律风险的“防火墙”。

团体意外险就不一样了。它本质上是一种“员工福利”,跟公司过节发月饼、发购物卡性质差不多,只不过这次发的是保障。如果员工发生意外,保险公司直接把钱赔给员工本人。注意,这笔钱是给员工的额外补偿,并不能免除企业在法律上该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

举个真实的例子你就懂了。某工厂员工操作机器受伤,被认定为工伤,法院判决企业需赔偿20万。如果企业只买了团体意外险,保险公司赔给员工10万,但这10万是员工的,企业还得自己掏腰包拿出20万赔给员工(员工总共拿到30万)。但如果企业买的是雇主责任险,保险公司赔给企业的20万就可以直接用来支付这笔法定赔偿。

所以,如果你是想规避用工风险,怕员工出事自己掏大钱,那雇主责任险是刚需。如果你是想提升员工满意度,给大家多点保障,那团体意外险更合适。当然,预算允许的话,两个都配上是最稳妥的,一个保底线,一个送温暖。

具体怎么搭配,还得看咱们公司的行业风险和人员结构。想深入了解不同岗位的配置思路,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相关的案例分析,心里会更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