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看病时跟医生多说了几句“头晕乏力”,结果病历上多了个“既往病史:疑似慢性疲劳综合征”的记录。后来理赔时,保险公司调出这份病历,质疑她投保前就有症状。她急得跳脚——她只是想让医生多开点检查项目,没想到埋下这么大隐患。
这种事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就医时总有人想着“说严重点,医生会更重视”。但病历不是普通的聊天记录,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一旦写进既往症,且你投保时没如实告知这部分情况,理赔时就可能遭遇《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拒赔风险——注意,这里说的是“未如实告知”,不是“病历写了就会拒”。如果你投保时已经如实告知并正常承保,或者既往症和这次出险压根没有因果关系,情况就不一样了。
拿到病历后花两分钟核对,其实是个特别划算的动作。姓名、诊断结论、用药情况,这些都值得检查一遍。要是发现记录和实际情况不符,别慌,找医院按规定修改就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明确要求:错字用双线划掉、保留原记录可辨认、注明修改时间和签名,严禁刮粘涂等掩盖原字迹的方法。这些要求不是为难患者,而是确保病历的真实性——说白了,也是保护你自己的权益。
说到底,就医时老老实实描述真实症状、拿到病历后认真核对有问题走正规流程修改,这两件事做起来真不难。但真到理赔的时候,可能就是决定成败的那一口气。想了解更多投保和理赔的基础知识,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