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重疾险的时候压根没想过“身故”这茬,等出事理赔才发现——怎么跟想象的不一样?
说个真实情况:重疾险的身故赔付,远比大多数人以为的复杂。不是简单的“得病赔钱、死了再赔”。
先说等待期,这段时间被不少人忽略了。等待期内如果因疾病导致身故,大多数重疾险的处理方式是——退还已交保费,而不是赔付保额。意外导致的身故一般不受等待期限制。这个规则很多人不知道,等到用上的时候才发现“钱回来了,但保额没拿到”。
再说重疾和身故的关系。这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很多人以为“得了重疾赔一次,人没了再赔一次”,但现实是——大多数重疾险的身故责任和重疾责任是共享保额的。翻译成人话就是:先赔了重疾,身故的额度可能就没了,或者直接合同终止。
之所以强调这个,是因为之前有用户问“得了重疾然后人走了,是不是能拿两份钱”。呃,这个真不一定。绝大多数产品不是“额外再赔”,而是“提前给付”——本质上是一笔钱,怎么用你自己定,但不会重复给。
当然,具体到某款产品,是不是共享保额、共享比例多少、赔付顺序怎么定,这些都要看你手里的合同条款。每款产品细节不太一样。
还有一点得提醒:如果你关注的是某款已经停售的产品,条款解释就更要以你实际持有的保单为准了。保险这东西,买的时候多看两句条款,比出事之后再研究要靠谱得多。
想了解重疾险的基础保障逻辑,可以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里的相关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