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有人查出心律失常,第一反应往往是:完了,这辈子保险都买不了了。
先别急着给自己下判决书。心律失常是个大类,体检报告上常见的偶发异常,医生说没事的那种,往往核保影响不大;而如果合并有其他心脏问题,或者症状比较明显,保险公司评估起来就会谨慎很多。增额终身寿险本质是寿险,保障的是身故或全残,对健康状况的要求相对医疗险、重疾险宽松一些。但这不意味着闭眼就能买——健康告知通常会问到心血管系统既往病史,心律失常在不在告知范围内、严重程度如何、有没有其他心脏问题,都会影响最终决定。
关键来了:告知义务是写在《保险法》第十六条里的。投保时保险公司问到的有关情况,必须如实说。如果故意不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赔;如果是因为重大过失没告知,可能面临拒赔但会退还保费的后果。
所以啊,与其担心能不能买,不如先把病史整理清楚——是什么时候确诊的、做过什么检查、医生怎么说的、有没有持续服药。然后拿着这些材料找保险顾问问清楚,别自己瞎猜。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最终能不能承保、以什么条件承保,得保险公司看完材料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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