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一起买的保险,走到最后这一步,怎么分才不至于撕破脸又吃亏?说实话,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但有些基本逻辑可以参考。
最省事的办法永远是“提前说好的怎么算”。如果当初在买保险的时候,两个人就这类资产怎么归属有过书面约定,那离婚时就按约定来。没写过?也来得及——现在坐下来好好谈,谈出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形成书面确认文件,后续处理就有据可依。
但很多情况下,走到离婚这步的人往往没有提前做这些准备。那就分情况来看。
还在缴费期的保障类保险,常见做法是:一方拿保单、继续缴费,另一方拿补偿。怎么补、补多少,这个由双方协商。这里需要区分一个概念——分割的对象是保单现金价值,不是已经交出去的保费。换句话说,补偿的逻辑是“你前期交的钱对应的权益我分一部分”,不是“你交了多少我就还你多少”。那具体怎么算?就得看当初各自出了多少钱、现在保单值多少,两个人商量着来。协商不了的,法律上通常会考虑婚后共同缴费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增值怎么分。
已经积累了不少现金价值的储蓄型、投资型保险,处理思路有两种:要么退保,把退出来的现金价值按协商比例分配,但得先确认退保不会有违约金损失,否则可能得不偿失;要么不退,继续持有,拿到保单的一方按协商确定的金额一次性补给对方,权益交割清楚,后续再无瓜葛。
不管哪种方式,处理结果最后都要落到纸面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写清楚保单权益怎么归属、白纸黑字双方签字。保险公司和保险合同有自己的约定,分割方案不能跟合同条款打架,这两点得对得上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