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朋友在看定期寿险时,会注意到一个比较特别的附加责任:驾乘机动车自燃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这到底是干嘛用的?简单说,就是如果你合法驾驶或者乘坐不以商业营运为目的的私家车、租用车,结果车子自燃了,并且因为这个事故导致了身故或者全残,保险公司除了赔付基础的定期寿险保额外,还会再额外给一笔钱。通常是额外赔付100%的基本保额。
我寻思了一下,现在电动车越来越多,虽然自燃概率整体不高,但一旦发生,后果往往挺严重的。对于每天开车通勤,或者经常自驾出行的家庭支柱来说,加上这个责任算是多了一层针对性的兜底。毕竟定期寿险的核心作用就是防止家庭经济支柱倒下后,房贷、车贷、孩子教育这些重担没人扛。
不过要注意,这项责任一般是可选的,而且通常和普通的意外身故责任不能同时选,投保时得看清楚条款里的互斥规则。另外,必须是“合法驾驶”且车辆是非营运性质的私家车或租用车才行,开网约车或者货车可能就不在保障范围内了。
具体要不要加这个责任,还是得看你的用车频率和对风险的担忧程度。如果平时几乎不开车,那可能意义不大;要是天天握着方向盘,那这笔额外的保障或许能让你心里更踏实些。当然,最终能不能赔、怎么赔,还得严格对照保险合同里的约定,特别是关于“自燃”的定义和免责条款。
想了解不同险种到底该怎么搭配,或者想看看自己适合什么样的保障方案,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里翻翻相关文章,那里有不少实用的配置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