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交代个背景。重疾险的理赔款,正常情况下是赔给被保险人本人的——毕竟得病的是这个人,钱用来治病也好、补贴收入损失也好,逻辑上说得通。但有些产品包含身故保障,或者被保险人已经不在了,那这笔钱就得换个去处。

问题来了:万一你指定的那个受益人,比被保险人还先走了呢?

说实话,这事比很多人以为的要常见。家庭结构在变,关系在变,当初写的那个名字,可能早就不是现在想保的人了。这种情况下,保险金怎么处理,法律和保险合同其实都有说法。

第一种办法,被保险人自己提出申请,把受益人换成还在的家人。带上身份证、保险合同,按保险公司的要求填写保全申请书,一般还要新受益人的身份证明。线下网点能办,线上渠道也可以试试看,就是材料要求每家可能有点不一样。

第二种办法,如果没来得及改,或者干脆就没指定过,那这笔钱就按遗产来处理。(2021年)《民法典》施行后,继承顺序是这样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的就靠边站;没有的话才轮到他们。

你看,受益人先走了这件事,不是个小概率事件。与其等到要用钱了才发现问题,不如提前检查一下保单受益人信息,特别是家里添丁进口、有人离世、婚姻变化这些节点。想继续了解投保和理赔的基础知识,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