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给付”这个词听起来挺友好——得了大病不用等,人还在钱先到。但我见过不少人在这一步翻车,今天把几个关键点说透。

这类附加在寿险上的重疾险,产品本身不能单独投保,必须捆绑“国寿祥瑞终身寿险”一起买。等于你买的是一份终身寿险,重疾保障是附加上去的。这点很重要,意味着它本质上是一份寿险合同,重疾保障只是其中一个功能。

那“提前给付”到底是怎么回事?有些人误以为这是额外多赔一笔钱,实际上不是。重疾确诊赔付之后,你这份寿险合同的基本保额会等额减少——说白了,活着的时候先把身后要给家人的钱提前支用了。举个例子,你的主险保额是50万,确诊重疾赔了30万,那么将来身故时,家人只能拿到剩下的20万。不是50万加30万,而是50万减去30万。

这还没完。产品设了180天的疾病等待期,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那天开始算,180天内因为疾病导致重疾,保险公司不赔。只有因为意外伤害导致的重大疾病,才不受这个限制。

至于具体保哪些疾病、赔付比例是多少、分期给付怎么安排,这些因合同而异,没有统一答案。建议在签合同前逐字看条款里的疾病定义和免责部分,别只看宣传页上那几个亮眼的病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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