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个误区,觉得手里攥着两张“卡”——一张医保卡,一张生育险,是不是生孩子的钱能报两遍?

其实不是这么算的。

早在2019年,国家就全面推进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听起来像是两个险种合二为一了,但实际上是“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简单说,就是缴费的时候可能合在一起交了,但在享受待遇时,它们各自的职责还是分得很清楚的。

生育险主要管两件事:一是生育医疗费用,比如产检、分娩住院那些开销;二是生育津贴,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产假工资。

既然生育险已经专门负责报销生育相关的医疗费了,那这部分费用就不能再拿去走普通医保的报销通道。这就好比你去吃饭,用了团购券就不能再用满减优惠一样,同一笔费用,不能两头占便宜。

不过这里有个细节得注意。如果是因为生育引起的并发症,或者产后出现了其他与生育无直接关系的疾病,这时候产生的医疗费用,就得看当地的具体规定了。有些地方可能还是由生育险兜底,有些则可能转由医保按规定报销。这事儿各地差异挺大,我寻思了一下,最稳妥的办法还是直接问问当地的社保局或者你们单位的人事,毕竟政策这东西,落地到每个城市可能都有点微调。

另外,如果你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医保(也就是以前说的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而不是职工社保里的生育险,那情况又不一样了。居民医保里通常包含了一定的生育医疗补助,虽然没有职工生育险那么丰厚的津贴,但基本的分娩费用也能报销一部分。这种情况下,因为你本身就没有单独的“生育险”,所以自然是通过居民医保来结算。

所以,回到最初的问题:有职工生育险的,生孩子费用走生育险,不能再刷医保重复报;没职工生育险但有居民医保的,走居民医保报销。别想着双重报销,社保系统联网着呢,一查一个准。

想了解更详细的社保知识,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里面有不少关于基础保障的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