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养老账户里的钱是自己的,想取就取。
我得泼盆冷水——错得离谱。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白纸黑字: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这可不是说着玩的,除非满足极其特殊的条件,否则你的养老钱根本动不了。
什么条件?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这个还好理解。
出国定居且丧失中国国籍——注意,这里有个关键前提:得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是拿到外国绿卡就行的。需要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不是自动退钱,得主动申请。
还有一种情况挺多人关心的:到了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这种情况可以选——要么延长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养老金;要么书面申请终止关系,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储存额。选哪个,自己说了算。
至于还没到退休年龄的,或者到了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5年的,就别打账户余额的主意了。前者取不出来,后者按月领养老金,不是取余额。
政策细节各地可能略有差异,具体怎么办理,建议直接问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想看更多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