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把工程外包出去,自己就能当“甩手掌柜”。现实可不是这么回事。
施工人员万一出了事,房主真能置身事外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写得明明白白: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这是施工单位的法定义务,保险费也由施工单位掏腰包。所以从法律层面讲,房主确实不是建工团意险的投保主体——这话没毛病。
但问题来了:房主是不是就一点责任没有了?还真不是。要是施工队资质不全、操作不规范,房主存在选任过失,一旦出事,受害方很可能把房主一并告上法庭。到时候赔偿金额可不是小数目。
那怎么办?两个思路:一是要求施工方明确写清安全责任条款,把风险锁定在对方身上;二是给自己备一份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花小钱买安心。农村自建房如果找不到正规施工队,更得提前把保险配置考虑进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