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选养老年金险时,注意力全放在"每年能领多少钱"上。这很正常,毕竟养老嘛,就是图个退休后有钱花。但今天我想特别提醒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点——这款产品对身故责任的约定,其实有明显的"分界线"。
产品叫爱心人寿百岁人生养老年金保险(福享版),承保公司是爱心人寿。主要保障两块:养老年金和身故保险金。
先说养老年金怎么领。合同约定首次领取日起,只要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还活着,就能按约定领钱。按年领的话,每年领的是基本保险金额;按月领的话,每月领的是0.085乘以基本保险金额。这个0.085的系数是固定写进条款的,不会变。
重点来了——保证领取期间。
从首次领取日开始算,一直到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这段时间叫保证领取期间。这期间万一人不在了,保险公司会按"保证领取期间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减去"已经领走的金额",把差额补给你。简单理解就是:保证领取期间内,不存在"刚领两年人就没了,钱白交了"这种尴尬。
但是,划重点了啊——
过了80周岁这个坎儿,保证领取期就结束了。这时候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了。
也就是说,80岁之前和80岁之后,身故保障的逻辑完全不同。80岁前走了,家属能拿到一笔钱;80岁后走了,就没有身故赔付了。这一点在原文中是被遗漏的,但我必须说清楚,因为买养老险的朋友往往年龄偏大,这个"80岁分界线"其实离很多人并不远。
所以你看,养老年金险的账不能只算"能领多少钱",还得算"什么情况下家人能受益"。如果你的需求是传承,是给后代留一笔钱,那这类产品可能需要再斟酌一下;如果你的需求就是给自己攒养老钱、活着的时候有现金流,那它倒是挺对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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