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觉得,看完病拿到理赔款就算完事了。那张薄薄的发票、那份出院小结……随手一塞,回头找不到了。这种事说起来好像不是什么大事,直到——你真的需要理赔的时候。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白纸黑字写着: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这不是保险公司自己定的规矩,是法定义务。票据丢了,等于你手里没有“证据”了,保险公司拿什么判断这件事是真的、花了多少钱、有没有在保障范围内?
不同险种要的材料还真不一样。医疗险通常需要费用清单、出院小结;重疾险需要病理报告和诊断证明;意外险可能还要事故证明。具体看哪份材料,保险合同里一般写得清清楚楚——当然你也可以直接打电话问保险公司。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想提醒一件事:看病的时候顺手把单据拍个照存好,出院前对照材料清单核对一遍,别等理赔的时候才发现缺这个少那个。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