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入职签合同时,对社保这事稀里糊涂的。单位说“转正再交”,你点头答应了;或者签个“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觉得没什么大不了。

等等,这里有个大坑。

只要你开始干活儿建立了劳动关系,不管签没签书面合同、不管合同写了啥、也不管你“自愿”还是“不自愿”,单位都得给你交社保。《社会保险法》写得清清楚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意这个“三十日内”,不是“可交可不交”,是倒计时。

那要是真遇上黑心老板拖着不交呢?违法板上钉钉。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投诉,要求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投诉解决不了的,还能走劳动仲裁这条路。别觉得麻烦,胳膊拧不过大腿这种老观念该改改了,法律给咱撑腰呢。

说白了,社保不是单位给你的“福利”,是你应得的权利。入职谈薪资的时候,记得把这笔账算进去——嘴上说月薪一万结果社保都不给你交,跟实际到手的可差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