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业主可能听过一种说法:给员工买了团体意外险,万一出事儿,公司的责任是不是就能减轻了?这想法吧,还真有点想当然。

团体意外险本质上是人身保险,投保人和出钱的是企业,但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却是员工一方——具体来说,是员工本人或其指定的近亲属。这跟企业给自己买财产险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在司法实践中,团体意外险的理赔通常不能直接替代或抵扣企业依法应承担的法定赔偿责任。说白了,员工该拿的工伤赔偿,一分不少;团体意外险赔的那份钱,是额外给到员工或家属手里的,跟企业该负的法定责任是“两条线”,各算各的账。

所以对用人单位来说,团体意外险更准确的定位应该是“员工福利”——用它来表达对团队的关心、增加职业吸引力挺好,但别指望它能分担你的法律责任。该依法参保工伤保险的、该配雇主责任险的,还是得老老实实做。想进一步了解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