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保险买得越多越安心,于是手头攥着好几份意外险。真出了事,心里难免嘀咕:这医疗费能不能找A公司报完,再拿着发票去找B公司接着报?
咱们水滴保在给用户做咨询时,经常遇到这种想法。其实,意外医疗这部分责任,跟那种“确诊即赔”的重疾险不太一样。它走的是“实报实销”的路子,行话叫“损失补偿原则”。
什么意思呢?就是你这次看病一共花了5000块,不管手里有几张保单,所有保险公司加起来赔给你的钱,上限就是这5000块。你不可能因为受了伤,最后手里还多赚了几千块理赔金。保险是拿来兜底风险的,不是用来搞创收的。
那买多份是不是就白买了?也不全是。如果第一份保险的保额只有2000块,剩下的3000块缺口,确实可以拿着分割单和发票复印件去第二家申请。只要总和不超实际花费,多家分摊是可以的。但这过程挺折腾人,得一家家跑手续。
比起纠结数量,我更建议大家看看质量。比如有些产品只报社保内的药,自费药一分不报;有些则有100块的免赔额。这些细节在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投保前花两分钟扫一眼保险攻略,比盲目堆砌保单管用得多。毕竟,谁也不想真到了医院缴费窗口,才发现手里的保单这也不赔、那也不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