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老人走了,除了悲痛,身后事确实挺繁琐的。很多家属这时候会问:老人退休后交的社保,人走了是不是就“断”了?其实不是,国家在制度设计上还是留了一些保障给遗属的。

咱们先说最直接的几笔钱。老人去世当月,养老金还是会正常发放的,从次月开始才会停发。所以如果赶上月初或者月中,那个月的钱别漏了。

接着是两笔大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两笔钱是专门给家属处理身后事和提供一定生活慰藉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这两项待遇。不过具体能领多少,跟老人所在的省份、之前的缴费年限都有关系。比如丧葬费通常是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来算;抚恤金则会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发放不同月数的基数。这块各地执行细节不太一样,建议大家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有没有针对本地的详细解读,或者直接打12333问问最准。

除了这些一次性发的,老人社保卡里剩下的钱也是能拿回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余额,不管是自己交的还是单位划进去的那部分,只要没领完,都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医保个人账户也是同理,如果老人平时看病买药没花完,这笔钱也能办手续取出来。有些地方的医保卡还能给家人用,如果没来得及用,注销时记得把这笔账清算一下。

另外,如果老人之前单位效益好,交了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这部分个人账户里要是还有剩,也是可以继承的。这属于补充养老保险,不算在基本社保里,但也是一笔不小的权益。

说实话,跑这些手续挺累心的,尤其是面对亲人离世的时候。但这些都是老人一辈子工作积累的权益,咱们做子女的,帮他们把这些该拿的拿到手,也算是一种交代。办理的时候通常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等材料,各地要求可能略有差异,提前准备好能省不少跑腿的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