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寿险的时候,很多人会琢磨一个事儿:万一交钱的人出了事,家里已经够难了,保费还得继续交吗?这压力得多大。
长城司马台终身寿险(互联网专属)有个设计挺人性化的——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费。简单说,就是交钱的那个人因为意外不在了或者全残了,后面的保费不用再交,合同继续有效。这听起来是不是还挺实在的?
但别急着感动,保险公司设了几个门槛,得同时满足才行: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能是同一个人。比如丈夫给妻子买,丈夫是投保人,妻子是被保险人——这种情况才符合。要是给自己给自己投保,那对不起了,不算。另外,投保人出事时年龄得未满60周岁,这个年龄限制卡得比较明确。还有一点,必须发生在交费期内——你已经交完了或者还没开始交,那也对不起。
“意外伤害”这四个字也得掰开了看: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举个例子,高空坠物砸中算意外,但突发疾病身故就不算了。
有些钱是不豁免的,你得心里有数:投保人出事之前已经欠交的保费和利息,抱歉不在里面;交费宽限期内应交未交的保费,也不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费,同样不在豁免范围。
还有一个特别容易被忽略的点:投保人中途是可以变更的,但变更之后的新投保人如果出了事,不好意思,保险公司不承担豁免责任。这事儿有点绕,但合同条款白纸黑字写得清楚。
豁免之后基本保险金额也不能变了,保险公司在这个期间不接受调高或调低的申请。想继续了解更多保险配置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