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这么一种情况:买了份重疾险,人走了,但病没达到合同约定的重疾标准。
这时候保险怎么赔?
说实话,这种事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就是一万个“没想到”。
目前市面上的重疾险,身故赔付规则主要分两类。不带身故责任的,也就是消费型重疾险,它只管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人没了但没触发重疾理赔,一般不会赔保额。注意,我说的是“一般”,因为有些产品条款写的是可以退还已交保费或者现金价值,有些产品呢,可能什么都不退。说白了,就是以合同条款为准,产品不同,规则差很多。
另一类产品允许你额外附加身故责任。选择附加的话,人走了确实能拿到保额,但保费也会相应上浮——这东西确实有它的道理。
但这里有个坑,很多人容易忽略:身故赔付和重疾赔付,通常是二选一的。什么意思?你先赔了重疾,合同基本就结束了,后面不会再赔身故;反过来也一样,身故赔了,重疾责任就没了。除非产品条款另有约定,否则别指望两边都拿。
所以啊,投保之前,合同条款一定要看清楚。不确定的地方,可以找专业人士问清楚,别等出了事才拍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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