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准爸妈在准备生宝宝的时候,都会纠结一个问题:我交了医保,公司也给我交了生育险,那生孩子的费用是不是能两边都报一下,多拿点钱回来?

这想法挺实在的,毕竟养娃开销不小。但实际情况可能和大家想的不太一样。

咱们先说结论:生育险和医保是可以“同时存在”并发挥作用的,但在具体的医疗费用报销上,通常不能“重复报销”。

这里有个概念得厘清。现在的政策趋势是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也就是说,对于在职职工来说,你交职工医保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同步参加了生育保险。这两者在参保登记、基金运行上是合二为一的,但这不代表待遇没了,该给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一分都不会少。

那这笔钱到底怎么算呢?

如果是女职工参加了职工社保(含生育险),那么怀孕分娩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等医疗支出,是直接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的。这部分钱不需要你再拿医保去报一遍,因为渠道已经是打通的。而且,除了报销医疗费,女职工还能领到一笔生育津贴,这是为了补偿你在产假期间没有工资收入的损失。这笔津贴是医保不管的,只有生育险才有。

所以你看,医疗费走了生育险,津贴也是生育险给的,这时候医保里的个人账户或者统筹基金就不需要再介入医疗费用的报销了,不存在“两边都报医疗费”的情况。

那如果是没工作的宝妈,或者灵活就业人员只交了居民医保,没交生育险怎么办?

这种情况,生孩子的医疗费用是可以走居民医保报销的。虽然居民医保通常没有生育津贴这一项(毕竟没有工作单位发工资),但至少能分担一部分住院和生产的医疗开销。有些地区对未就业配偶也有相应的定额补助政策,具体得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

我寻思了一下,大家之所以觉得能“双重报销”,可能是把“生育津贴”和“医疗报销”搞混了。津贴是补工资的,报销是付药费的,这两者可以兼得,但药费本身不能在两个池子里各报一次。

还有一点要注意,如果你自己还买了商业医疗险,比如百万医疗险,那么在社保(或生育险)报销完之后,剩下的自费部分,是可以拿去商业保险接着报的。这才是真正的“叠加保障”。

总之,别想着拿同一张医院发票去医保局和生育险窗口各报一次医疗费,系统里过不去的。但你可以放心,该有的医疗保障和津贴待遇,国家都给你安排得明明白白。如果对当地的具体报销比例或者津贴申领流程不清楚,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相关的社保科普,或者直接问问公司的HR,他们通常对这块比较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