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投保定期寿险时,遇到妇科检查异常就慌了神。比如体检查出盆腔积液,心里直打鼓:要不要告诉保险公司?不告诉会不会被查到?
先说个扎心的现实——保险公司还真不是吃素的。在核保环节,保险公司是有渠道和医疗机构对接核实被保险人健康信息的。你以为医生写进病历里的内容能瞒得住?那真是想多了。
所以关键问题来了:盆腔积液伴随其他异常,比如超声还发现了别的器官组织有问题,或者本人平时就有疼痛不适的症状,在投保定期寿险时如实告知了,会怎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而且不退还保险费。注意,这里说的是“故意”,如果是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后果稍微轻一点——拒赔,但不退费这个惩罚就不适用了。
那么回到盆腔积液这个问题上。有积液不代表一定有问题,生理性的盆腔积液其实挺常见。但要是伴随其他异常情况——超声发现别的器官有异常,或者本人确实有疼痛不适的症状——保险公司就需要综合评估了。核保结论不是非黑即白的,可能出现标准体承保,也可能加费、延期,甚至除外相关责任。不同公司的核保尺度也不一样,有的宽松有的严格。
所以我的建议是:与其绞尽脑汁想怎么隐瞒,不如老老实实告知。你想想,万一将来真出险了,保险公司查出你投保时隐瞒了重要健康情况,直接拒赔,你找谁说理去?保费白交了不说,保障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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