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要是买厦门惠民保之前就已经确诊了某些大病,后面吃那些昂贵的特定高额药品,这保险还管不管?
这事儿得分两头说。
如果是在保单首次生效日(比如2020年11月1日)之前,医生已经明确诊断你得了《厦门惠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里写明的“限用约定疾病”,那因为这种病在后面保险期间内产生的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是不予赔付的。这里的疾病认定,主要还是看医院的临床诊断结果。
但这不代表你就完全没保障了。
除了上面说的那种“旧病”引发的药费,其他只要在《厦门惠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保障范围内的特定高额药品费用,哪怕你有其他病史,只要符合理赔条件,依然是可以申请理赔的。
说白了,它防的是“带病投保特定责任”的风险,而不是把你所有后续的特药需求都拒之门外。具体哪些药在目录里、哪些病算限用约定疾病,建议仔细看看当年的产品说明或咨询水滴保保险服务,毕竟这些细节每年可能都会有微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