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前几天在地铁口摔了一跤,膝盖缝了五针,第一反应居然是问:“这算工伤不?”
结果你猜怎么着——不算。但另一个同事上班路上被电动车撞了,反倒认定上了。这里面的门道,估计不少人都没整明白。
工伤保险是社保的必含项,单位必须给交,个人不用掏钱。但它的认定规则,比好多人以为的要细得多。
先说职业病。得是在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里的才算数,常见的颈椎病、腰肌劳损这些,一般不在里面。不是说你天天伏案工作把脖子弄坏了,工伤就能赔——当然,尘肺病、放射性职业病这些,就明确在保障范围内。
上下班路上呢?不是所有“路上出事”都算工伤,得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地铁、轻轨、轮渡、火车这些交通工具出事。你自己闯红灯摔了,那可不算。
还有种情况听着有点反直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或者抢救无效死亡的,也视同工伤。这个“48小时”卡得挺死,差一个小时都不行。
申请流程也得心里有数:用人单位得在出事那天起30天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单位拖着不报,职工本人或者家属在1年内也能自己提出。这1年的窗口期别错过了,真到那时候再想起要维权可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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