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重疾险的时候,你有没有纠结过“这个产品保多少种疾病”这件事?说实话,盯着疾病数量看的人很多,但真正搞懂法律底线的却很少。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的产品,保障范围必须至少包含28种统一定义的重大疾病。什么概念?就是说你买任何一款正经的重疾险,癌症、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这些高发病肯定在列。保险公司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增加病种,但绝不能比这个少。所以别再被“保100种还是保120种”这种话术带跑了——底牌早就定好了,多出来的都是加分项,不是核心竞争力。

说到轻症,这里有个细节很多人不知道。监管对三种核心轻度疾病设了赔付上限: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这三个的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能超过基本保额的30%。市场上常见的20%-30%轻症赔付比例就是这么来的。至于其他轻症病种和中症保障,目前没有统一的监管强制标准,各家产品的定义和赔付比例可能存在差异,买之前一定要仔细看合同条款。

另外,很多产品会附加身故保障、特定疾病额外赔付(比如少儿特疾、女性特疾)这些责任。属于市场常见配置,但不是所有产品都有。

说到底,重疾险的保障内容是由“法律规定底价+保险公司自定义”共同构成的。与其比谁的疾病数量多,不如看看合同里那些定义到底怎么写的。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