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在后台问,两口子要是闹到离婚那一步,之前买的保险、拿到的理赔金到底该怎么分?是不是只要结了婚,拿到手的钱就自动变成“我们俩的”了?
这事儿还真不能一概而论,得拆开来看。
如果是那种带有储蓄、理财性质的保险,比如用婚后收入交的保费,那么这张保单对应的现金价值,或者已经领取的年金、分红,在法律上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毕竟这钱是家里出的,增值部分自然也跑不掉。离婚时,这部分通常是需要拿出来平分,或者由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但如果是人身伤害类的理赔金,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比如重疾险赔的钱,或者因为意外受伤拿到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这些钱是用来弥补被保险人身体受到的伤害,具有很强的“人身专属性”。说白了,这钱是给病人看病、维持生活的,法律倾向于把它看作是被保险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一般分不走。
最容易让人迷糊的是身故理赔金。如果保单上明确写了受益人是某一个人(比如孩子或者父母),那么这笔钱是直接给到受益人手里的,它不属于遗产,自然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怕受益人后来结婚了,这笔钱也还是他/她自己的。但如果没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写的是“法定”,那这笔钱就可能变成遗产,进而涉及到继承和夫妻财产的复杂计算了。
所以,别光盯着“结婚后买的”这几个字。想知道手里的保单到底归谁,看看保费是谁出的、理赔金是赔给谁的、受益人栏填的是谁,心里大概就有数了。如果实在拿不准,去水滴保官网首页查查条款或者问问专业人士,总比到时候扯皮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