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一个场景:你突然接到电话,说家人查出了重疾。

医生说治疗方案有了,生存率也不低,但得准备一大笔钱——进口药、康复护理、收入中断好几年的损失。你下意识摸了摸口袋,开始后悔没早点重视这件事。

这就是重疾险存在的意义。但问题是,很多人买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买错了。

先说保额。我见过有人买了10万的重疾险,觉得“有总比没有强”。真到用的时候才发现,10万在北京治个癌症,连检查费加几个疗程的靶向药都不一定够。重疾险不是摆设,保额太低等于没买。

那30万够吗?50万呢?说实话,没有标准答案。看你生活在哪、收入多少、家庭责任重不重。大城市里房贷车贷压着的、家里经济支柱就你一个人的,50万打底甚至更高都不算奢侈。要是十八线小城、没啥负债、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30万或许能应急——但也别太勉强自己凑合。

选产品的时候还有个常见误区:病种数量。我认识一朋友,买之前把好几款产品放一起数了半天,非要挑个病种最多的。结果呢?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所有叫“重大疾病保险”的产品,必须包含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这是硬性规定,行业统一的。也就是说,光这31种病已经把高发的核心风险兜住了一大半。多出来的那些,说是锦上添花都客气了。与其比总数,不如看看有没有少儿特定疾病保障、高龄特疾之类的细分设计。家里有遗传病史的,留意下有没有对应的专项保障更实在。

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听着是不是特别踏实?反正得病赔钱、没得病死了也赔钱,怎么都不亏。

但这里面有个坑——它俩通常只赔一个,以先发生的为准。重疾理赔之后,身故责任基本就失效了。而且加上身故保障,保费贵一大截。为一个“可能用不上”的身故责任把保额压低,才是真正的捡芝麻丢西瓜。真想要身故保障的话,单独买份定期寿险,保障更纯粹,杠杆也更高。

还有人会纠结多次赔付有没有必要。这么说吧,得了重疾之后再想买保险,基本不可能了——保险公司不傻。但人的一生谁知道呢?癌症患者治愈后,心梗、脑梗的风险也会上升。一次赔付完合同就终止,后面的日子就没有保障了。当然,如果预算紧张,也别硬撑。癌症二次赔、心脑血管二次赔这些附加责任,看需求来,别被营销话术带跑。

保障期限呢?保终身当然好,但钱包受不受得了是另一回事。预算有限的话,先保到70岁,等以后手头宽裕了再加保到终身也行。保险本来就不是一次性配齐的东西,随着人生阶段调整才是常态。

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