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看到“提前给付”四个字,第一反应就是:得了大病,保险公司先把钱打过来,不用等。听起来很美对吧?但保险这东西吧,条款写得清清楚楚的时候没人看,等出事了才发现跟想象的不一样。

提前给付的真实意思是:你买的是带身故保障的终身寿险,重疾金其实是从这里“提前抽出来”的。换句话说,这钱本来就是你寿险保额的一部分,并不是额外多出来一笔。

这就引出一个关键问题——重疾和身故,真的只能赔一个。拿国寿福这类产品来说,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仅给付其中一项。你拿了重疾赔偿金,身故那一笔要么没了,要么要减去已经赔出去的部分。不是叠加,是二选一。

我之前遇到过一个用户,确诊癌症后顺利拿到了重疾理赔金。后来不幸身故,家属去申请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说合同已经终止了。一家人完全不接受,觉得“我人都没了还不赔?”但合同确实就是这么约定的。

所以核心就一件事:买之前把条款翻到“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那几页,看看重疾和身故到底是什么关系。不同版本细节可能有出入,臻享版、盛典版都不太一样。具体以你手上那份保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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