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被“带身故的重疾险”这个名字搞糊涂了,寻思这东西是不是挺划算——得了大病赔一笔,人不在了还能再赔一笔?

先别急着下单,这里有个坑得先说清楚。

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字面意思就是在普通重疾险基础上加了个身故保障。听上去挺美对吧?但市面上的产品有个很关键的条款你必须知道:重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大多数情况下只赔其中一个。

啥意思呢?就是你确诊了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赔了一笔钱,这事儿就算完了,合同终止。人走了以后,身故这笔钱——没有。除非你一开始得的就不是合同里定义的重疾,或者压根没达到理赔条件。

这里我就不再展开说那些极端情况了,反正在中国大陆市场主流产品里,基本都是这个规则。

还有一个容易踩的点:身故到底赔多少?

别想当然以为是保额。具体赔多少,得看合同条款怎么写的。不同产品差别很大,一定要把条款翻到身故责任那一页看清楚再决定。别光听销售人员口头说“怎么怎么赔”。

那这种产品适合谁?说实话,如果你预算够、希望重疾和身故都兜住,倒也不是不能考虑。但前提是你得接受“二选一”这个规则,而不是觉得占了两头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