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家里人挑保险那会儿,我对着条款看了好几遍,最绕的就是“既往症”这三个字。大部分常规医疗险在免责条款里都是一刀切,直接写死“既往症不赔”。
但有些产品设计得挺有意思,会在免责条款里留个口子,比如写明“既往症(已如实告知且经审核同意的除外)”。这话听着有点绕,其实核心就一点:如果你在投保时老老实实把病史填了,保险公司也点头同意让你买了,那这个病以后复发了或者要治疗,是有机会理赔的。
不过,这里有个特别关键的坎儿,就是保险公司的审核结论。你走智能核保或者人工核保后,通常会遇到几种情况:
一种是正常承保。这是最理想的结果,意味着保险公司觉得你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后续这个病的治疗费用完全按条款赔。
另一种是加费承保。保险公司觉得风险稍微高了点,让你多交点钱,然后这个病也能赔。虽然保费贵了点,但保障还在。
还有一种是除外承保。这就比较麻烦了,保险公司明确把这个病及其并发症排除在外。也就是说,以后因为这个问题看病就不赔,但其他新得的病还是正常赔的。
所以,别盲目以为只要填了病史就全赔了。买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核保结论页面弹出来的那个条件说明。如果是“除外”,那针对这个特定疾病确实是不能赔的。
这种条款在同类产品里算比较宽松的,很多其他产品连这个口子都不留,直接拒之门外。当然,具体能不能赔、怎么赔,最后还是得以你手里那份保险合同白纸黑字的约定为准。如果不确定自己的情况属于哪一类,也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服务咨询一下,看看具体的核保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