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重疾险,容易被"额外保障"四个字绕晕——尤其像康宁终身2012版这种老产品,市面上流传的说法还挺多。
先说清楚的:这款产品的主险责任,主要是两项——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赔;身故,也赔。听起来简单对吧?但问题就出在"额外"两个字上。
网上有说法称这款产品自带"病情恶化加倍赔付",说实话,我翻了不少资料,没找到2012版主险条款里有这一条。加倍赔付这种事,更常见于更新迭代的版本或者其他产品组合里头,属于锦上添花,不是这款产品本身就承诺的。你要是冲着"加倍"去的,那可得仔细核对合同。
还有住院津贴,听起来挺贴心,但它是附加医疗险的责任,不是康宁终身2012版主险自带的。你得单独投保那类附加险,住院才能拿到津贴。不少人以为买了一份重疾主险就能享受住院补贴,其实不是这么回事。
倒是保费豁免这事儿比较实在——在交费期间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续的保费就不用再交了,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这条在条款里有明确依据,但前提是得符合合同约定的疾病定义和理赔条件。
说白了,保障内容写进合同里的才是真承诺,没写的别当理所当然。手里有保单的朋友建议翻出来对照着看,不同时期投保可能附加的险种不一样。想系统了解重疾险主险和附加险的区别,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