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跟我吐槽,说他去买防癌重疾险,填健康告知的时候看到高血压那条愣了一下——这都十几年了,平时也没觉得哪儿不舒服,要不要写?肺结节那条更纠结,那个结节影像报告上白纸黑字写着“陈旧性”,都五年没变过了,这也能算“健康问题”?
我直接告诉他:写,都得写,而且要老老实实写。
为什么?法律条款不是摆设。《保险法》第16条白纸黑字写着,投保人面对保险人的询问必须如实告知。这不是建议,是义务。想靠“时间久”“没感觉”“报告上写了陈旧”这种理由蒙混过关?保险公司真要查起来,医疗记录、体检报告调出来分分钟的事。
而且后果不是补交保费那么简单。故意不告知的话,保险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注意,是解除,不是说你交几年钱最后还能赔点。解除了,合同自始无效。
说到这可能有人要抬杠:那个“两年不可抗辩”不是保护消费者的吗?朋友,这个条款确实存在,但它不是免死金牌。保险公司在两年内发现故意不告知的,完全可以行使解除权;过了两年,司法实践中也有不少案例支持保险公司因重大隐瞒而拒赔的。
回到他那个情况,高血压加陈旧性肺结节,两个都要告知。告知之后会怎样?没人能打包票说一定拒保或者一定加费多少——核保结论因人而异,跟年龄、具体指标、控制情况都有关系。有人加费了但保上了,有人被除外了肺部责任但其他正常承保,也有人确实暂时买不了。这些“有可能”不是保险公司刁难你,是风险评估的正常流程。
关键是,如实告知之后拿到的结论,那是一张真实有效的保单。不如实告知“顺利”投保了,出了事要理赔的时候,才是真正麻烦的开始。
所以如果你的身体状况有点复杂,别自己在家对着健康告知纠结,建议通过水滴保这类正规渠道咨询专业规划师,做一下人工核保评估。比自己猜靠谱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