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2020年10月1日之后确诊的恶性肿瘤,到底能不能赔?
这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得看你手里拿的是什么“本子”——是商业重疾险的合同,还是医保卡。
先说商业重疾险。2020年10月确实是个关键节点,因为《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实施的。在此之前买的旧规产品,和之后买的新规产品,对“恶性肿瘤”的定义和赔付标准有了细微差别。比如新规把恶性肿瘤分成了“重度”和“轻度”,像原位癌这种以前可能不赔或者算轻症的,现在界定得更清楚。所以,能不能赔、赔多少,得翻出你的保险合同,看看生效日期和具体条款。别光听人说“新规更严”或“旧规更好”,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
再说医保。对于咱们普通参保人来说,恶性肿瘤的治疗费用,特别是门诊放化疗、靶向药这些长期开销,压力不小。好消息是,国家医保局已经把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纳入了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这意味着,你在门诊做这些治疗,也能像住院一样享受报销待遇,而且现在很多地方还支持跨省直接结算,不用拿着发票到处跑。当然,各地具体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认定流程可能不太一样,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者去水滴保保险攻略里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政策解读。
其实,不管是什么时候确诊,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或社保经办机构报案、准备材料才是正经事。拖久了,不仅心里悬着,还可能因为资料不全影响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