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这种感觉——看到终身寿险的身故赔付规则时,脑子里冒出一串问号:怎么还分18岁前后?交费期满了和没满,赔得还不一样?
说真的,不是你理解能力有问题。
这类产品的设计逻辑其实挺有意思的。拿传家有道尊享版2.0终身寿险来说,它把赔付分成了三种情况:18岁前身故或全残,赔的是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里较大的那个;18岁后、交费期满日前身故或全残,赔的是已交保费乘以对应比例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18岁后、交费期满日后身故或全残,赔的是三者取大——已交保费乘以对应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额。
分这么细的原因,主要是为了让保障更贴合实际。未成年人的时候,家庭经济责任轻,保费积累也有限,这时候按“保费和现金价值取大”处理,相对合理。等成年了、经济责任重了,特别是交费期满后,有效保额也开始发挥作用——这个有效保额是按合同约定逐年递增的——那赔付的天平自然要向被保险人的家庭倾斜。
所以你看,条款不是故意写得复杂,而是不同阶段的保障重点本来就不一样。
当然,我说这些不是让你自己去算数字。每款产品的具体比例、有效保额递增方式都有差异,条款里写得清清楚楚。投保之前把合同翻一遍,比事后研究理赔规则省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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