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重疾险时,为了图个“全面”,会顺手勾选一堆附加险,像什么意外医疗、住院津贴之类的。等到十年缴费期一过,心里就开始犯嘀咕:主险的钱是交完了,但这附加险咋办?还能不能接着交?
这事儿还真不能拍脑袋决定。
咱们得先搞清楚一个概念:主险和附加险虽然是绑在一起卖的,但它们的“寿命”和规则往往不是一回事。有些附加险是长期型的,跟着主险走,主险有效它就有效;但更多常见的附加险,比如一年期的医疗险或意外险,其实是“短跑选手”,交一年保一年。
如果合同里写明了附加险可以“保证续保”或者允许在主险缴费期满后单独续交,那你就可以放心接着买。但要是条款里写着“附加险随主险缴费期满而终止”,或者要求重新进行健康告知才能续保,那情况就复杂了。
我寻思了一下,最稳妥的办法还是翻出当年的保险合同,找到“附加险”那一章,看看里面关于“续保”和“保险期间”是怎么写的。实在看不明白,直接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问一句,比自己在网上瞎猜强多了。毕竟,保障这东西,断了再想接上,可能就得看身体脸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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