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一朋友跟我倒苦水:给老妈买了份医疗险,结果今年做手术申请报销,保险公司一查病历,发现投保前有高血压病史没填,直接拒了。他委屈啊,“医生说血压高一点点,平时也没吃药,这也要说?”说实话,还真得说。
健康告知这件事,法律上叫“询问回答”原则——大白话就是“有问必答,不问不答”。保险公司给你发的那个问卷,上面一条条问到的病和症状,你得老实交代;没问到的,管它以前住过院还是生过什么病,不用自己往外倒。我碰到过不少人,投保时恨不得把从小到大的病史都写上,生怕理赔时出问题。其实没必要,反而容易给自己挖坑——你主动说了一堆不在询问范围内的既往症,核保员看到反倒可能多想。
但关键是,怎么判断哪个该说、哪个不用说?教你个笨办法:先把父母的医保卡记录、就近三年的体检报告翻出来,一项项对着健康告知逐条核对。问卷里明确问到的疾病或症状,比如“近两年内是否因呼吸系统疾病住院”,父母要是有过急性支气管炎病史,那没跑儿,必须告知,再把当时病历附上,等核保结论。没问到?比如十几年前的急性阑尾炎早就治愈了,告知里压根没提,那就不管它。
说到底,投保时就照当时的身体情况填,别想着“以后再说”。《保险法》里写得清楚,故意隐瞒重要既往症,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到时候保费交了保障没了,你找谁说理去?给父母买保险本就图个安心,踏踏实实按规矩填,才是真正的省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