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搞不清楚这两笔钱有什么区别,甚至以为能同时领——这可真是个常见的认知误区。
简单说吧: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你只能选一个,不能同时拿。
那什么情况下可以领补助金呢?当你领完失业保险金、却还是没找到工作时,就可以转而申请失业补助金。这相当于给你的求职缓冲期又加了一层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本质上是阶段性政策,不同时期受理范围会有调整,早期确实设过受理截止时间,但后来多地都有延期安排,具体啥时候截止、能不领,得看当地人社部门的最新公告。建议动手前先查一查,别套用别人的经验。
补助金最长能领6个月,这个期限相对固定。
那么,哪些人符合申领条件?常见的主要是两类:一是领完失业保险金仍没就业的;二是参保不满一年、或者因为自己原因(比如主动辞职)导致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注意,这里有个关键区别——失业保险金要求“非自愿离职且累计缴费满1年”,而补助金的门槛就低不少,参保时间短或者主动跳槽的也可能拿到。
审核通过后,补助金按月发放,但具体到账时间各地不太一样,有的早有的晚,别拿别人的到账日硬套自己的。
说到底,这两笔钱不是“多选一”的关系,而是“递进”的关系——先领失业保险金,领完了还没着落,再考虑补助金。当然,最理想的情况是根本用不上这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