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医疗险时最担心的就是:以前得过病,以后还能不能赔?

其实,商业医疗险(包括大家常说的百万医疗险)普遍有一个“既往症免责”的约定。简单来说,就是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前,如果你已经患有某些特定的重大疾病,或者已经出现了相关的症状,那么因为这些问题导致的后续治疗费用,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这主要是为了防范逆选择风险,毕竟保险保的是“未来不确定”的风险,而不是“已经发生”的损失。

哪些情况容易被认定为既往症而不赔呢?通常包括这几类比较严重的状况:

如果是恶性肿瘤,比如白血病、淋巴瘤,在投保前就已经确诊或者有相关病前症状,那后续针对这个病的住院医疗费和特定药品费用,基本都在免责范围内。肝肾方面的严重问题,像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也属于这类。

心脑血管和代谢疾病也是重点。比如缺血性心脏病(冠心病、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达到三级及以上)、脑梗死、脑出血。还有高血压如果已经到了较严重的期数,或者糖尿病已经伴有并发症,这些在投保前就存在的,后续引发的治疗费用通常也不在保障之列。

另外,像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瘫痪、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溃疡性结肠炎等,如果在生效日前已经患病,同样适用既往症免责约定。

我寻思了一下,大家可能觉得这有点严苛,但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如果允许带病投保且全额赔付,那保费得涨到大家都买不起。所以,我们在水滴保官网首页挑选产品时,一定要把健康告知看清楚。

如果身体有些小毛病,不一定所有产品都拒之门外。现在市面上也有一些针对特定人群或者核保相对宽松的产品,或者通过智能核保看看能不能除外承保。关键是别隐瞒,如实告知是理赔顺畅的前提。要是故意瞒着,最后不仅赔不了,保费可能都退不回来,那就太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