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重疾险时都有个疑问:这受益人一栏,到底能不能写我自己?

其实,咱们得把重疾险里的两笔钱分开看。

第一笔是确诊重疾后赔的那笔钱。这笔钱的性质很明确,就是给你治病、康复,或者弥补你因为生病没法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既然是为了保障“活着”的你,那受益人自然就是你本人。在绝大多数重疾险合同里,这部分根本不需要你额外去指定,系统默认就是被保险人。所以,如果你担心生了大病没钱治,那这份保障确实是直接落到你口袋里的。

但有些重疾险还附带了“身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被保人不幸去世,保险公司也会赔一笔钱。这时候,受益人就不能是“自己”了,毕竟人都不在了,钱得给留下来的人。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指定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作为身故受益人。如果不指定,那就按法定继承人来处理,到时候手续可能会稍微繁琐一点。

我寻思了一下,大家之所以纠结这个,可能是把医疗险、寿险和重疾险的概念混在一起了。像定期寿险,那是留给家人的爱,受益人肯定得写别人;而重疾险更多是给自己的一份底气。

所以在投保时,你只需要关注身故受益人那一栏怎么填就好。至于重疾理赔金,只要被保人还在,它就是你的。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不同险种配置的逻辑,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里面有一些比较实用的避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