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给家里孩子或者配偶买保险时,都会纠结要不要多花点钱加个“投保人豁免”。

简单来说,这个条款就是给投保人自己上一道“安全锁”。如果我们在缴费期间不幸确诊了合同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会把后面还没交的保费全免了,但孩子的保障或者配偶的保障依然还在,合同照样有效。

我寻思了一下,这东西到底有没有用,其实得看谁给谁买。

如果是父母给孩子买,或者夫妻之间互相做投保人,那这个功能就挺实在的。毕竟大人是家里的经济支柱,万一支柱倒下了,收入中断,剩下的保费可能就成了负担。这时候如果有豁免条款,就不用担心因为没钱交费而导致孩子的保障中断。

不过要注意,这不是所有产品都自带的,通常是个附加险,得额外掏钱。而且不同产品的豁免触发条件不太一样,有的只保重疾,有的连轻症、中症甚至身故都包。所以在水滴保官网首页看产品的时候,别光盯着主险保额,也得翻翻条款,看看这个附加险的具体定义和范围。

另外,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个人,比如自己给自己买,那通常不需要单独附加这个,因为很多重疾险本身就自带被保人豁免了。

总之,预算充足且存在“投保人”与“被保人”分离的情况时,加上它会更稳妥;但如果预算紧张,优先把主险保额做足才是正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