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入职第一天,HR笑眯眯地说“试用期不缴社保,转正再说”。当时寻思了一下,刚毕业嘛,先稳住工作要紧,社保的事以后再想。结果半年后体检发现了问题,住院费全额自理,才反应过来——这坑踩得有点大。
其实吧,试用期不缴社保这件事,法律层面早就写得明明白白。《社会保险法》明确说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意这个时间节点——“用工之日”,不是“转正之日”,更不是什么“满勤三个月之后”。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法律意义上你就是这家单位的正式员工,社保该缴就得缴。
那要是公司硬不缴呢?
别慌,你手里有牌。《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写得清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换句话说,你可以去当地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者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机构会出面找公司谈。这事儿不是靠你一个人跟公司HRbattle,有官方给你撑腰。
缴费基数怎么算?通常是按你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定,但有个上下限——当地社平工资的60%到300%之间,具体比例各地有点差异。这个不用你自己算,公司人事那边有义务搞清楚。
当然,也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有些公司确实经营困难,社保缴纳有压力。但即便如此,缓缴、延期也得走正规程序申请,不是公司一拍脑袋说“不缴就不缴”。
所以下次再有人跟你说“试用期没有社保”,可以直接回一句:这合法吗?我寻思了一下,这不合法。
想继续了解职场权益保护,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