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心里打过这个算盘——失业了,一边领失业金过渡,一边琢磨着养老金也不耽误。现实可没那么简单。
先搞清楚这两个保险的根本区别:身份。失业保险是给“还没退休但已经失业”的人发的救济金;养老保险呢,是给“正式退休了”的人发的养老金。一个人不能同时既是“失业状态”又是“退休状态”,这俩身份天然互斥。
领失业金的时候,意味着还没到法定退休年龄,那自然不符合领养老金的条件;反过来,已经开始领养老金了,就已经办了退休手续,就不再是“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失业金的条件。
那失业期间养老保险就彻底没人管了吗?倒也不至于。
失业保险基金管的是医疗保险——失业期间医保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你不用掏这部分钱。但养老保险不一样,没人替你交。政策允许你在领失业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这样养老缴费年限才不会断,退休时的养老金待遇才不会受影响。说白了,这事得自己操心。
重新就业后,养老保险接着由单位缴就行,之前的累计年限依然有效,最终在退休时按累计缴费年限核算养老金。所以你看,这俩制度其实是互相配合的,而非互相抢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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