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注意到,市面上的重疾险产品,病种数量那叫一个五花八门——80种、120种、145种,甚至还有标到160种的。
这就奇怪了。同一个疾病定义规范,同一批高发重疾,凭什么有的保80种,有的保140种?这多出来的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到底是真有意义,还是保险公司用来“撑场面”的?
说实话,这里面的门道,跟保险公司怎么设计产品有很大关系。
先说一个行业冷知识:不管产品写着保多少种,有28种重疾是所有产品必须一样的。 这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2020年修订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规定的——成人重疾险必须包含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疾病定义全国统一,哪家保险公司都不能私自改。
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终末期肾病……都在这28种里面。根据《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的统计,这28种重疾的理赔案例占到了总数的95%以上。翻译一下就是:你将来真要理赔,大概率就是这28种里的一种。
那问题来了——既然大家都有这28种兜底,产品之间的差异到底怎么体现?
答案就是:往上加病种。一种常见做法是把发病率极低的罕见病也列进去,像某些特定感染性疾病,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里几乎碰不到。另一种做法更有意思,把一种疾病拆成好几个细类,比如心肌病拆成扩张型、肥厚型、限制型三种,算作三个病种,听起来数量呼呼往上涨,但实际保障范围并没有本质区别。
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这很正常——产品要差异化,价格要有梯度,总得给消费者不同的选择。但站在咱们投保人的角度,这就容易造成误导:以为病种数量越多越好,结果为一些用不上的责任多掏了保费。
所以问题就变成了:怎么在五花八门的产品里,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那个?
我们水滴保的建议是,别一开始就盯着数字看。先确认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这些高发的核心病种都在保障里,而且定义不能太严苛。再看轻症和中症覆盖全不全——原位癌、不典型心梗、轻度脑中风这些轻症理赔门槛低,实用性其实很高。说到底,在核心保障扎实的基础上,病种数量才是真正的加分项;核心都没打牢,追求数量就是本末倒置。
想进一步了解重疾险的选购思路,可以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