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公积金入账,很多人就有点懵——钱从公司账户划出去,科目一会儿是"应付职工薪酬",一会儿又变成"其他应付款",脑子里转来转去,搞不清楚这笔钱到底该算谁的。
先说支付这笔钱的时候。单位缴的那部分和个人代扣的那部分,在会计眼里走的不是同一条路: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
单位出的是成本,个人扣的是暂时挂在账上的应付款项。两条线,最终汇到同一个银行账户去。
到了每月计提的时候,单位的缴存额要进成本,分录就变成: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说白了,这钱还没实际掏出去,但会计上已经认定它是企业要承担的成本了,提前计入"准备"状态。
发放工资那天比较关键——代扣的公积金要从应发工资里剥离出来,单独走"其他应付款"这条线: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银行存款(实发数)
应发数和实发数之间那个差额,就是扣掉的公积金。
有人会问,"其他应付款"到底管什么?简单讲,就是企业暂时收到或应付给别人的钱,比如租场地交的押金、投标保证金这些,不是企业的正常经营收入,也不是直接给员工的报酬。公积金个人部分暂时挂在这儿,因为它本质上是"代收代付"——钱从员工工资里扣下来,等着和企业缴的那部分一起交给公积金中心,所以暂时算作对公积金中心的欠款。
以上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要求,企业承担部分通过"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核算,个人代扣部分通过"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核算,两条路径泾渭分明。做会计这行久了就会发现,很多看似复杂的分录,只要搞清楚资金最终流向谁、算谁的账,就没那么难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