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不少朋友在聊重疾险的时候,开口就是“你买的保多少种疾病”,好像病种数量越多产品就越好似的。说实话,这个逻辑有点问题——病种多少当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那些“必须有的”到底有哪些。

这里有个关键信息很多人不清楚: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早就给你划好底线了。根据现行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市面上所有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的产品,必须包含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注意,是“必须”,没有任何商量余地。

这28种重度疾病都是些什么呢?简单说几个你大概率听过的: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这些都是银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定义、统一解释的,连“严重”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条件才能赔,都写得清清楚楚。换句话说,同样一种病,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标准是一样的,不会出现这家赔那家不赔的情况。

问题来了:既然大家基础都一样,那买产品的时候看什么呢?答案是各公司在28种必保重疾之上做的加法。有的产品把病种数量扩展到100多种甚至更多;有的在轻症、中症赔付比例和豁免规则上做文章;还有的针对特定高发疾病提供额外给付。这些就是各家公司产品“各有特色”的地方,也是投保人真正需要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家族病史和预算去权衡的部分。

所以下次有人跟你说“我们家重疾险保150种疾病,比别家多几十种所以更好”,你可以冷静地问一句:那28种必保的,你们有没有漏掉什么?基本不会,因为监管不允许。但这么一问,对面大概就知道你是做过功课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