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买了重疾险,将来赔的钱想给谁就给谁。其实这里有个挺容易被忽略的区分。
重大疾病保险金——也就是确诊重疾后保险公司赔的那笔钱——这笔钱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直接打给被保险人本人的。你没法指定朋友来领这笔钱看病,对吧?这跟寿险不太一样。
但如果你买的是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身故之后还有一笔钱要给出去,这就涉及到受益人的问题了。
《保险法》写得明明白白: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这里有个关键点——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本人同意。这不是保险公司多此一举,是写进法律里的硬性规定。所以那种“老公偷偷给我买的受益人写他自己”的操作,严格来说是有问题的。
受益人范围法律上并没有卡死。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直系亲属没问题,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行,甚至朋友、慈善机构在法律层面也是允许的。
但!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对非亲属受益人普遍会收紧审核。你说指定你发小领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你提供一堆证明材料来判断是不是在防范道德风险。具体怎么规定,得看你那份合同的条款和保险公司的核保要求。
还有一个细节:可以指定一个人,也可以指定好几人按比例分配。没约定比例的话,大伙儿平分。
一句话总结就是:重疾治疗金给自己没问题,想把身后那笔钱留给谁,投保时就得把受益人这事说清楚。别等出事了才发现没填或者填错了,那会儿再改手续可就麻烦了。想了解更多投保细节,可以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