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当然可以给孩子投保,这一点在法律层面早就写得清清楚楚。
《保险法》第33条有明确说法: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天然具备投保人资格,不受"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这条一般性限制。翻译成人话就是——给孩子买含身故责任的保险,爸妈来当投保人,完全合法。
但别以为这就完事了。银保监发〔2015〕90号文还设了一道保额上限: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死亡给付保险金不得超过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50万元。这条规定直接影响含身故责任的少儿重疾险、寿险等产品投保时的保额设计。
所以实操层面挺简单的:监护人身份天然合规,但配置高额寿险或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之前,最好先核对一下产品对应的保额上限。想了解更多合规投保的基础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