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不少朋友给孩子买完保险,第一反应都是“这下放心了,钱以后就是孩子的”。说实话,这个想法挺危险的——法律上的归属和情感上的期待,往往根本不是一回事。
先把三个概念捋清楚:谁掏钱买的是投保人,谁享受保障的是被保险人,万一出事了钱给谁的是受益人。这三个角色对应着不同的权益归属,不是保险公司故意绕弯子,而是《保险法》就这么规定的。简单粗暴地记一句话:谁当投保人,退保时能拿回来的钱就归谁。最高法有个专门解释,白纸黑字写着的。
那么问题来了——父母给孩子投保,钱到底算谁的?
假设这样一种情况:张先生给8岁的儿子买了一份重疾险,每年交五千多,交了六年。某天张先生手头紧,想退保拿钱;或者更极端的,张先生做生意亏了,债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两种情况下,张先生是完全有权退保的,因为现金价值白纸黑字写着他的名字。理赔金呢?那就要看受益人填的是谁——写孩子就给孩子,写父母或者法定继承人就按继承法走。
你看,这里就容易出问题了:父母觉得“为孩子存的”,实际上主动权全在大人手里。
还有一个很多人想不到的风险——离婚。实务中,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给孩子投保,分割时保单现金价值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能证明是用个人财产交的保费,否则很难躲过这一刀。有人想通过“不交费让保单失效”来保住它,结果往往是保单没了、钱也打了水漂,两头都落空。
欠债这个事也好理解。你欠钱不还,法院有权力强制执行你的保单现金价值,不管这份保险当初是给谁买的。当然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理赔金已经赔出去、给到受益人了,那这笔钱一般就不能被执行了。这也是为什么受益人指定这么重要。
说了这么多,怎么破?
最常见的做法是等孩子成年后,把投保人变更为孩子本人。这样一来,保单在法律上就是孩子的财产,父母既没有退保权,也没有被执行的担忧。但要注意,变更投保人需要被保险人(也就是孩子)书面同意,而且新投保人必须和孩子有可保利益关系——父母、配偶、子女这种。
如果你家孩子还没成年,或者你正在考虑给孩子买教育金、年金这类储蓄型保险,建议投保时就琢磨清楚两件事:受益人怎么填、以后要不要变更投保人。别嫌麻烦,这些细节想清楚了,后面少很多闹心的事。保险这东西,买的时候多花十分钟想清楚,比以后出问题了再打官司划算得多。
